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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后挪车擦碰

河北-承德 06-09 11:25  悬赏 0  发布者:Marsha…… 给我留言  回答:(5)
醉驾后挪车擦碰(未上路行驶),但是醉酒朋友与对方产生口角,在后续交警处理时本人态度一直良好,配合调查并持积极态度,对方提出和解条件比较离谱,并且点名要求醉酒朋友赔偿,由于没有和解书,交警有刑拘可能。
问题补充:
想请问下我的情节不是很严重,因为这个同事吵架才越发严重,我本人未参与其中。如何处理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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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6-09 11:25
可以刑拘的
追问:

是不是只要对方不再追究,并且情节显著(挪动车位后的轻微擦碰),是不是也可以不量刑。

回复时间: 2018-06-09 11:51
你没有参与其中,没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8-06-09 14:21
醉酒驾驶和解了也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8-06-09 11:29
赔偿损失
追问:

是不是只要对方不再追究,并且情节显著(挪动车位后的轻微擦碰),是不是也可以不量刑。

回复时间: 2018-06-09 11:36
你好,可以危险驾驶罪处理。但挪车地点不在道路上,是要具体分析的。刑事拘留,危险驾驶要求的基本条件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追问:

是不是只要对方不再追究,并且情节显著(挪动车位后的轻微擦碰),是不是也可以不量刑。

回答:

是否追究责任是警方,根据现场情况来确定的。对方不追究擦碰责任,属于民事问题。能和解是最好不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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