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皓元  王高强  
该问题已关闭

房屋出租合同纠纷

黑龙江-哈尔滨 06-18 12:31  悬赏 0  发布者:117888……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自己有一套商服于2018年2月出租了出去,合同规定租期五年,年租金1万元,承租方对房屋进行改造,改成了旅店公寓格局,每个房间配备了独立的卫浴 电视 床等物品。当时对违约的规定是五年内要是我收回房屋我需支付违约金5万元,若承租方违约,就将装修和添置的物品赠送,现在我想收回房子,我认可赔偿5万的违约金,但是按照我们当地的装修标准来计算,承租方绝对没花上5万这个金额,我想按照合同规定赔偿他5万,我想问一下,要是我赔偿了之后屋里他购置的陈设例如热水器,电视等,他还有权拿走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413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6-18 12:50
没有权利拿走的。
追问:

你好,年律师,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5万的违约金里就包括了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对于房屋投入的人力物力,具体量化就是例如房屋的装修以及添置的床和热水器电视等物品

回答:

应当按合同执行。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074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6-18 13:56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1984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6-18 13:58
你好,依据合同约定解决。
回复时间: 2018-06-18 14:12
没有权利拿走的。
回复时间: 2018-06-18 13:55
一般没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河北石家庄
江苏无锡
上海杨浦区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607
福建 厦门
人气:122564
安徽 合肥
人气:281586
浙江 杭州
人气:10537
重庆 江北
人气:392198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328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