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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签劳动合同的问题

河北-邯郸 06-21 09:16  悬赏 0  发布者:machao…… 给我留言  回答:(5)
工作4年期间,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换老板,要求先签三个月的试用期合同,然后再考虑用不用,职工要是不签试用期合同,就等同自愿离职,没有任何经济补偿,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我们职工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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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6-21 09:45
不用再签试用期合同
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8-06-21 09:52
不合理,不用签。
回复时间: 2018-06-21 09:17
您好,理论上,用人单位行为违法,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未缴纳社保的,员工依据法定原因辞职,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涉及其他劳动争议,可以一并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8-06-21 09:25
你好,用人单位更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单位的做法不合法,可以向劳动局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回复时间: 2018-06-21 09:51
需要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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