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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变更,抚养费问题,协议离婚,两个孩子一人一个,但男方不管孩子

黑龙江 06-22 00:5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孩子抚养权变更,抚养费问题,协议离婚,两个孩子一人一个,但男方不管孩子,由他父母照看,女方要变更抚养权,男方不同意,应该咋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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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6-22 05:27
可以协商或者诉讼解决。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070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6-22 06:35
你好,若你认为他的抚养不适合孩子的成长,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
变更子女抚养权应有法定理由: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19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6-22 06:39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回复时间: 2018-06-22 04:39
你好,抚养权变更:《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8-06-22 09:32
可以协商或者诉讼解决。 有必要的话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6-22 13:42
可以起诉变更
回复时间: 2018-06-26 15:20
你好,抚养权变更:《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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