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旧房子大厅归属

福建-福州 06-22 17:18  悬赏 5  发布者:nini80…… 给我留言  回答:(1)
1986年卖方将房子卖出并签订买卖协议,协议中提到大厅等公共部分通行通用(未明确写明大厅公共部分是否参与买卖)。之后购买的房子已经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所有人是父亲)。现房屋拆迁,卖方提出大厅等公共部分要求均分(大厅无单独的土地证、房产证及买卖协议)。想问问,这种情况卖方在将房子卖出时是不是等同于把房子大厅的公共部分也一起卖出?现在房子拆迁,大厅的公共部分是不是只能按住在大厅周围的房子的房产证来确认分配,原房主没有权利来分配,因为他没有大厅周围房子的房产证、土地证等等,劳烦律师们,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6-22 18:10
这是可以按照房管局的规定来处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辽宁沈阳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506
山东 菏泽
人气:206178
浙江 杭州
人气:10060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