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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社保

 06-24 16:02  悬赏 0  发布者:个个严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宜昌 回答:(4)
本人是6月18号入职,24号就确定不去不去上班了,但行政人事给我补交了6月何7月的社保,现在离职了让我给她们公司两个月费用,请问这样合理吗
问题补充:
上班六天工资也不给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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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8年06月24日 16时15分
你好!看了你的陈述,现回复如下:
1、用工单位从办理入职开始,就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2、劳动者试用期应该提前三天,没有试用期或转正后,应该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到时候不需要经过批准就可以离开。如用工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工资应该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3、如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索要双倍工资。
4、关于用工单位缴纳社保,如你6月已经离职,6月的社保是用工单位应该缴纳的。你可以不用返还。但7月的社保,由于你已经离职,没有义务再缴纳,已经为了你缴纳的,对于你属于不当得利,单位缴纳的部份,你应该返还给单位。
5、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6-24 16:06
不去上班了
回复时间: 2018-06-24 16:13
不合理,建议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时间: 2018-06-24 16:27
建议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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