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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问题

 12-02 11:20  悬赏 5  发布者:凡士9698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门头沟区 回答:(3)
我父亲80年代之前和我叔叔在农村住前后院(都是农村户口),后大队分给我父亲及子女包括我的宅基地后,我父亲和我叔叔商量同意从前院搬走,我父亲和叔叔一同拆掉了老房,由叔叔扩建了院墙,盖了几间房。90年代初期农村宅基地确权,前院土地归入我叔叔的名下,我父亲后来去世,以后我叔叔在前院又盖了几间房。前5年,我才知道前院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上写了我叔叔的名字,我还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再要回我们家前院的宅基地?
问题补充:
我叔叔家户口只有叔叔和婶婶,按老宅四分地、新宅三分地来讲,现在占据的宅基地肯定超过了一个宅基地的标准,但他们说:一个是我父亲已同意拆了老房并同意扩充院子,同时时间很久了;一个是地上建筑物都没了,诉讼时效也过了。请问敬爱的律师,我还有没有权利通过什么法律途径要回这个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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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2月02日 11时29分
1、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和审批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资格,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分别经过村、镇、区主管部门审核,区政府确权发证;
2、如果你叔叔的宅基地变更符合以上条件和程序即为合法,否则为违法。
可以来电咨询详情,咨询免费。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关注!给了我信心!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02 11:36
一、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申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 2、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无宅基地的。 二、如你叔叔宅基地变更违法,可撤销。
回复时间: 2012-12-02 11:37
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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