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一方将婚内共同存款取出转移,因对转移的财产分割和解不一致,法院判不予离婚

湖南-永州 06-28 14:5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一方将婚内共同存款取出转移,因对转移的财产分割和解不一致,法院判不予离婚。请问另一方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方转移婚内共同财产已经严重伤害另一方感情,应当示为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以夫妻双方感情尚未破裂为由判不准离婚,是否使用法律不当,法官不作为?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6-28 14:52
可以上诉
追问:

没有新的证据,上诉之呼是维持原判,该怎么办?

追问:

再次起诉没有新的证据下,法院仍不准离婚,而夫妻共同财被转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到声张,难道这这样人财两空?是否可以控告法院不作为?等等?

回复时间: 2018-06-28 14:58
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上海徐汇区
江苏南京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793
广西 柳州
人气:70353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