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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凭期间,房东同一个房间租给两个人需要承担责任么?

江西-抚州 12-03 09:52  悬赏 0  发布者:csacsa…… 给我留言  回答:(6)
租了个月租为800元的房间,签订合同为1年,押金1000元,房租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支付2400元,外加1000元押金,住了一天,发现房屋内有对方老公的遗像放在书橱里,不敢再居住,故提出和房东解除合同,双方达成协定,房东提出放在再租出去后,把剩余租金和押金还给我,从租房起一个半月的样子,房东提出有人看房子,让我把钥匙还给她,她退还我押金一千元,剩余租金待她房子出租后,退还给我,其后我问她时,她一直说房子没有租出去,但是自己去看过一次,房子已有人住,我让她退剩余租金,她说没人租,是她朋友居住,后来又说是租出去了,说她没有说过要退房租的事情。
    现在我和她签的合同还在我手上,她这样做,我是否可以以租凭期间转租他人为由,要求他负责任呢?(房子还在我的租期内)
    他需付的具体责任是?
    谢谢
问题补充:
租房合同: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房产证号: )。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抚州市临川大道市粮食局大院,门牌号: ;
  2、出租房屋面积约140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12个月。自2012年8月  日起至2013年8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自己和家人居住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所租房屋。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800元RMB(大写:捌佰元整),租金总额为9600元RMB(大写:玖仟陆佰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5号前将该季度租金(2400元RMB)一次性付清给甲方,本合同生效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1000元RMB(大写:壹仟元整)作为承租保证金,承租保证金在本合同终止且甲、乙双方无纠纷争议时由甲方如数归还给乙方(不计息)。甲方在收款之后应向乙方提供收款凭证。
  第六条 房屋使用及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租赁期间,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2)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3)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并不得因维修事项减付或拒付租金。 
(4)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5)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需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损坏门、窗、墙面、地板、供水、供电等附属设施;乙方应负责房屋内家具、电器等各种物品的保管、维护管理责任。如有损坏,乙方应承担维修责任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或经济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A、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B、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C、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再将该房屋出租给他人,乙方不得转租、转借该承租房屋。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1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一方因自身原因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合同解除,租金按房屋实际租用时间计算。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九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乙方入住时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居住期间,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非因乙方使用不当而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有义务维修或更换设施、设备。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50%的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5倍的滞纳金。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支付甲方本合同租金总额5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10%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10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5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5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临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设施设备清单
  本《设施设备清单》为甲方同乙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一、燃气灶一台、 煤气罐一只、燃气灶配件一套; 
  二、油烟排气扇二台; 
  三、热水器一台;  
  四、家具:客厅真皮沙发一套(沙发三只、茶几二只)、实木沙发一套(沙发二只,茶几一只)、餐桌一套(餐桌一台,餐椅6把)、地柜一套;餐厅茶水柜一只;主卧室真皮席梦思床及床垫一套、床头柜二只 、可移动衣柜一只、梳妆台一只;卧室床一张、床头柜二只、写字台一张、书柜二只,木椅二把;书房大班台一张、大班椅一把、书柜一只;
  五、电器:电视机一台,冰箱一台,挂式空调二台,洗衣机一台; 
  六、水表一只, 电表一只; 
  七、装修状况:主卧室及卧室均有墙面整体衣柜; 
  八、其它设施、设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2012 年9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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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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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2-03 09:54
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并要求继续履行你与房东的租赁合同
回复时间: 2012-12-03 09:55
您好   主要是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2-12-03 10:13
首先,你要确定你们的租赁合同有没有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有没有关于合同解除之后双方责任负担的约定。还有如果你们就合同解除有约定的话,你有证据吗?你要她退房租,你得有证据,这是其一。
第二,首先对方反悔了,那你就要注意证据留存,比如电话录音什么的。只有证据才是维护你自己利益的有力武器。
从法律上讲,你们就合同解除已经达成协议,如果对方迟迟不履行,那你可以主张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上没有问题,关键是你怎么操作的问题。
追问:

我就是没有证据,但是我们的租房合同期限是一年,现在还在合同期内,我支付了她三个月的租金2400,我只是住了一天就不住了。当时就是电话中协商,房子租出去后,如果在在三个月之内,剩余多少时间,退多少房租,但是房子已经租出去了,我是自己去房子看发现的,我打电话问她,一开始不承认是租出去了,后来又承认了,但是不退剩余的租金。其实我就是认为,你房子既然租出去了,你退给我剩余的租金就可以了,她偏偏不退。那我和她之间签订的租房合同还有效么?合同中提到了,如果甲方在合同期内又租给别人,算是她违约,要赔偿租房总额的50%,即4800元。

回答:

建议你找当地律师具体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2-03 10:26
应当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2-12-03 12:32
从法律上讲,那你可以主张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上没有问题,关键是你怎么操作的问题。
我的补充: 2012-12-03 12:33
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2-04 09:20
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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