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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如何维护业主的权利?二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以及具体程序?
重庆-石柱 12-03 14:27 悬赏 0 发布者:马红雅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们好!我们是重庆市石柱县畔山华府小区业主。按照售房合同约定,接房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前,交房时五通,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我们接房时,天然气、宽带、闭路等未通,小区路灯未安,无保安,也未向业主提供相关验收资料。从开发商通知各业主2012年1月起开始接房至今已快一年,小区敷设的天然气管至今没有天然气(供气公司为重庆科能公司),造成大多数业主在房屋装修好后仍在外租房无法搬家入住,一些搬进去的业主不得用用临时搭建的灶台烧液化气罐做饭。
经入住业主强烈反映,小区张贴了科能单方面在未通气前的罐装气补贴方案——“科能公司对已入住用户每户免费提供双眼液化灶一个、液化罐一个,并上门服务安装好,第一个月免费提供液化气一罐,第二个月按每户补贴燃气费五十元,补贴直到天然气正式通气为止。” 小区业主们把通气问题反映到石柱县人民政府网,县政府回复(《石柱信箱[2012]621》):“县委政府领导出面协调,会议确定了暂供气方案,由重庆民生然气公司为科能公司提供临时气源,利用民生公司管道预留接口,暂时对科能公司急需供气的小区进行供气。”不知是不是利益影响,暂由民生公司供气的方案根本无法实施,说什么“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不得擅自经营或者供应燃气。为此,科能没有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民生公司不予供气”。
据说科能是政府招商引起的公司。因为另有一个比我们先接房的小区至今也未通气,业主们认为科能什么时候能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何时能给本小区供气是个未知数,业主要求:
一、按合同约定及时供天然气。并对未供气期间,由开发商赔偿因此对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
1.不接受科能单方面不合理赔偿方案。科能应给每户免费提供气罐、品牌双眼灶、品牌然气热水器(年代、华帝或万家乐、美的品牌、需要的免费租用,不需要的以货币形式补偿)。
2.赔偿计算时间从交房之日起,即2011.12.31计算。(而不是对取得装修验收报告的业主从2012年11月1日起,2012年11月1日后取得验收报告的,从实际取得验收报告时间起)。
3.赔偿补偿标准:2013年12月31日前通气的,按200/月/户;如2012年12月31日前未供气,补偿标准提高至250元/月,且每月递增50元。
4.如科能无诚意解决问题,不能保证2013年2月底前通气,强烈要求开发商找民生公司供气。
5.未供天然气之前,业主拒缴水费、物管费。
二、要求每户水表由开发商联系尽早统一在自来水公司分表开户。
三、电梯质量低劣,经常停运、滑梯、噪音大、运行不平稳,电梯内应急铃、监控摄像设备要求与门卫直连,随时值守。要求质监部门进行检验,提供质检报告,确保业主人身安全。同时业主们完全无法接受科能公司单方面的补偿,要求按违约赔偿业主经济损失。
四、为确保小区业主财产安全,要求开发商和物管:
1.尽快安装和完善小区进出口、每栋楼门禁系统、监控系统、书报箱,并在2012年12月底前投入使用。
2.关锁5-7栋门面房和营业用房大门,并对5-7栋楼电梯设置,使电梯不再下至负1楼和负2楼。
3.对小区连接站前大道的大门设置岗亭,并安排保安值守,定时开放,方便外出锻炼、孩子上下学。
4.对小区内损坏的应急灯、路灯及时检修。
五、要求物业公司履行职能,监督新装修业主避开休息时间施工(早上8:30前,中午12:00-2:30),以免噪声扰民。
六、我们要求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
因小区未通气,小区700多户业主只不百来户人入住,也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请求咨询:一是如何维护业主的权利?二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以及具体程序?
经入住业主强烈反映,小区张贴了科能单方面在未通气前的罐装气补贴方案——“科能公司对已入住用户每户免费提供双眼液化灶一个、液化罐一个,并上门服务安装好,第一个月免费提供液化气一罐,第二个月按每户补贴燃气费五十元,补贴直到天然气正式通气为止。” 小区业主们把通气问题反映到石柱县人民政府网,县政府回复(《石柱信箱[2012]621》):“县委政府领导出面协调,会议确定了暂供气方案,由重庆民生然气公司为科能公司提供临时气源,利用民生公司管道预留接口,暂时对科能公司急需供气的小区进行供气。”不知是不是利益影响,暂由民生公司供气的方案根本无法实施,说什么“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不得擅自经营或者供应燃气。为此,科能没有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民生公司不予供气”。
据说科能是政府招商引起的公司。因为另有一个比我们先接房的小区至今也未通气,业主们认为科能什么时候能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何时能给本小区供气是个未知数,业主要求:
一、按合同约定及时供天然气。并对未供气期间,由开发商赔偿因此对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
1.不接受科能单方面不合理赔偿方案。科能应给每户免费提供气罐、品牌双眼灶、品牌然气热水器(年代、华帝或万家乐、美的品牌、需要的免费租用,不需要的以货币形式补偿)。
2.赔偿计算时间从交房之日起,即2011.12.31计算。(而不是对取得装修验收报告的业主从2012年11月1日起,2012年11月1日后取得验收报告的,从实际取得验收报告时间起)。
3.赔偿补偿标准:2013年12月31日前通气的,按200/月/户;如2012年12月31日前未供气,补偿标准提高至250元/月,且每月递增50元。
4.如科能无诚意解决问题,不能保证2013年2月底前通气,强烈要求开发商找民生公司供气。
5.未供天然气之前,业主拒缴水费、物管费。
二、要求每户水表由开发商联系尽早统一在自来水公司分表开户。
三、电梯质量低劣,经常停运、滑梯、噪音大、运行不平稳,电梯内应急铃、监控摄像设备要求与门卫直连,随时值守。要求质监部门进行检验,提供质检报告,确保业主人身安全。同时业主们完全无法接受科能公司单方面的补偿,要求按违约赔偿业主经济损失。
四、为确保小区业主财产安全,要求开发商和物管:
1.尽快安装和完善小区进出口、每栋楼门禁系统、监控系统、书报箱,并在2012年12月底前投入使用。
2.关锁5-7栋门面房和营业用房大门,并对5-7栋楼电梯设置,使电梯不再下至负1楼和负2楼。
3.对小区连接站前大道的大门设置岗亭,并安排保安值守,定时开放,方便外出锻炼、孩子上下学。
4.对小区内损坏的应急灯、路灯及时检修。
五、要求物业公司履行职能,监督新装修业主避开休息时间施工(早上8:30前,中午12:00-2:30),以免噪声扰民。
六、我们要求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
因小区未通气,小区700多户业主只不百来户人入住,也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请求咨询:一是如何维护业主的权利?二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以及具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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