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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国企改制管理层自卖自买是否合法

 07-01 10:47  悬赏 0  发布者:skyroo……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长沙 回答:(10)
我公司2004年改制,当时的董事长既是国有股70%的委派代表,又在职工持股会30%的股份中占有股份。当时国有股持有者的省主管厅局曾下文规定:“对厅里委派的股权代表暂不解除劳动合同,不进行身份置换,但可以计算补偿金额,作为增加入股数,只享受分红权,不享受所有权,在失去国有权代表身份后可享受所有权”。后来国有股进行转让,董事长利用权力,自卖自买,以低于净资产的价格增股配股,改制后国有股减少至30%,职工持股会增加到70%。但董事长改制后仍然是国有股的委派代表,同时又是职工持股会的第一大股东。不仅享有分红权,而且实际拥有所有权,是公司的主要决策人,直至他2012年去世,其股份被其家属继承。这种混乱的持股方式合法吗?
问题补充:
1.如果不合法,其依据是什么?可否纠正? 2.由于当时的董事长是省主管厅长的亲信,这种不合法的行为无疑得到了主管厅长的批准,董事长是否可因此卸责? 3.董事长去世时,并没有卸任国有股代表身份,也就是说,他还没有取得所持职工股的所有权。没有所有权的股份能够被其亲属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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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8年07月01日 12时04分
您好,律师已了解你的基本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经仔细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对厅里委派的股权代表暂不解除劳动合同,不进行身份置换,董事长的身份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二、国有股份依法转让,董事长利用权力,自卖自买,以低于净资产的价格增股配股,既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又中饱私囊,其行为涉嫌构成贪污罪;
三、现董事长已经去世,其刑事责任不会再被追究,但其贪污的国有资产(股份),其家属应当返还;
四、公司的其他股东可以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追问:

2008年,公司法人代表辞去国有股代表身份,由占股70%的职工持股会推举为董事长,其身份已被净化,当年被贱卖和贪污的股份是否算合法取得了?

回答:

您好,一、虽然身份已经净化,但其利用权力,自卖自买,以低于净资产的价格增股配股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二、如前所述,你们可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如有疑问,可以再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追问:

当年作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省主管厅厅长在与公司董事长等管理层谈话时,提出如管理层购股资金有困难,厅里可借支给他们,并收取正常利息,这种承诺有会议记录,符合法规政策吗?

回答:

您好,不合法的。国有资金不能擅自出借给个人。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7-01 10:50
这是不合法的
回复时间: 2018-07-01 10:57
你好!
1、此股份设置核心问题出在自卖自买,国有股减少至30%,职工持股会增加到70%。以低于净资产的价格增股配股或者以明显低于市价收购股份,典型的国有资产流失。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2、由于已经去世,刑事责任已经不再追究,但违法变更的股份,应该恢复到违法前的最初始状态。
3、对于此类问题,需要由国家司法机关介入进行调查后,才可能处理。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3951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7-01 12:26
需要根据你在公司中身份确定。
回复时间: 2018-07-02 11:16
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8-07-02 16:21
国有企业资产进行转让时,应当严格遵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如果要查明是否合法,比较容易的切入点是审查程序是否合法,因此应当可以就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审批流程、资产评估、产权交易方式等进行审查
回复时间: 2018-07-02 17:56
你好  不合法的
回复时间: 2018-07-03 10:43
这是不合法的,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回复时间: 2018-07-04 10:17
这是不合法的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565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7-05 12:31
需要确认你在公司中身份。
追问:

我们是原公司离职员工,现正在集体维权。我们的身份与案件申诉成功与否有何关系?

回答:

应当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政策分析判断,建议你找当地律师具体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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