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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付纠纷

安徽-宣城 07-10 13:21  悬赏 25  发布者:总钻风 给我留言  回答:(1)
孩子在学校玩时,同学放气球玩,戳气球时手与用手打气球的同学的手碰在了一起,将同学手划出约两厘米长的伤口,然后立即到医院看了一下,没有大碍,伤势不严重,但对方家长为了获得更好的服务,未通知我们就请两个医生吃饭,事后要求我们赔付医药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和请客吃饭钱共3000元,其中医药费不过300元,吃饭钱1000元,我们已经登门赔礼道歉花了500块,我们觉得伤势并不严重,只是皮外伤,不存在什么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而且请医生吃饭也没有提前告知就要我们付钱,我们觉得不和于情理,所以我们觉得只需要赔付医药费即可,请问律师这合不合理,应该赔付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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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7-10 13:49
这是可以先收集证据的
追问:

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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