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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不用的拍拍贷突然向我催款,拍拍贷平台账户自己借款自己还款,产生的利息让现在的我来还

山东-济南 07-10 16:01  悬赏 0  发布者:w58498…… 给我留言  回答:(4)
2年不用的拍拍贷突然向我朋友打电话说我欠款,我连忙登上拍拍贷账号一看发现有欠款,我打电话咨询拍拍贷平台。平台方面说我2017年12月份借的款总共5300多,然后也没有取现,然后在账户余额里5300多,然后到现在每个月自动从5300里面还款,到最后一个月竟然不够了,还欠拍拍贷平台700多。
这整个过程我一无所知,我已经好几年没有登陆拍拍贷账号了,账号里面之前预留的电话是空号,身份证复印件都是以前的过期了,请问我需要还这700多元么,拍拍贷平台是否侵权,私自用我的账号进行借款,而不需要任何本人的验证,我可以追究拍拍贷平台的责任么,严重伤害了我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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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2921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7-10 16:56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追问:

这也算我的责任?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7-15 10:08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网贷平台/出借人/催收机构存在骚扰、侮辱、威胁、恐吓行为的,你可以(委托律师)直接要求对方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方情节较重涉嫌违反治安的,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或涉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辱骂、殴打等情节,可分别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42、43条,对催收人员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据《刑法》第238、23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追究催收人员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刑事责任。涉嫌黑社会组织犯罪的,追究相应责任。
回复时间: 2018-07-10 23:42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回复时间: 2018-07-11 16:04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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