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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是一直不予赔偿

天津 07-19 13:57  悬赏 0  发布者:198812…… 给我留言  回答:(11)
对方已被交警队定为全责,但是一直是我们自己在治疗。期间协商过一次,要求支付治疗费用以及我们子女因为要照顾受伤老人的误工费,但是对方拒绝支付。我母亲已67岁,不懂交通法规,当时受伤就被对方拉起来去医院了,但是医院没有接收,对方没有报警,我们也是事后得到消息,当天下午才报的警,对方已被定为全责,但是任何费用都不肯担负,我们想要起诉,应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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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7-19 14:01
这是可以直接按照交管部门的规定来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8-07-19 14:03
一直不予赔偿,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8-07-19 14:34
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8-07-19 18:51
抓紧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8-07-19 13:58
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回复时间: 2018-07-19 13:59
准备材料与证据,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即可
追问:

需要聘请律师吗

回复时间: 2018-07-19 14:01
建议固定好证据通过诉讼解决
追问:

治疗费用清单算证据,那子女务工护理以及营养费,这些怎么算

回复时间: 2018-07-19 14:07
你好,让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留医疗收据,申请伤残鉴定等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8-07-19 14:08
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7-19 15:43
建议你们先治疗疾病,治疗终结然后在组织证据诉讼
回复时间: 2018-07-19 16:21
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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