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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大学时期谈恋爱,毕业后同居一年,后因两人性格不合适分手

上海-浦东新区 07-21 06:51  悬赏 0  发布者:ADVENTURE 回答:(12)
男女双方大学时期谈恋爱,毕业后同居一年,后因两人性格不合适分手,女方亲友现要求赔偿,男方应支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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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李萃律师 VIP
  • 电话:18019123660
  • 149026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7-21 08:09
法律不会支持这样的赔偿要求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07868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7-21 09:04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8-07-21 09:15
不需要赔偿。
回复时间: 2018-07-21 07:29
不需要的啊
回复时间: 2018-07-21 07:33
不需要赔偿。
回复时间: 2018-07-21 07:52
1、赔偿要求问题,具体看是否有相应事实理由。

2、若无相应的事实理由及依据等,则可以予以拒绝。

3、若涉及其它方面经济纠纷等,建议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7-21 07:56
不需要赔偿。
回复时间: 2018-07-21 08:19
因同居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8-07-21 08:53
赔偿的理由是什么?一般来说,同居是不需要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8-07-21 10:00
没有赔偿
回复时间: 2018-07-21 11:32
没有赔偿。
回复时间: 2018-07-21 13:33
没有义务支付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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