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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是吉林省长春市长德新区的村民,2012年11月我们这里拆迁

吉林-长春 07-23 10:30  悬赏 0  发布者:oОミ歪歪強 回答:(4)
1、我是吉林省长春市长德新区的村民,2012年11月我们这里拆迁,但当时我的鱼塘没占面积约3400平。2016年6月我把鱼塘进行了改建12000平,准备养鱼。2018年3月河道改扩建,要占我的鱼塘,进行了重新测绘。但因管委会主任、征收办主任落马,所以一直搁置。最近新上任管委会主任和征收办主任,说要按照2012年的标准去执行。请问是不是应该按现在的征收给我补偿? 2、这块土地(鱼塘、大棚)一共14000平,是1997年开荒的地。2016年村民、小队、村里给我出的证明,证明这个地是1997年我开荒的。请问这个地的补偿款应该给谁呢?   荆志强13354309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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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7-23 13:12
看拆迁政策
回复时间: 2018-07-23 11:13
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时候征地按照什么时候的标准来计算,现在征地按照12年的标准是不合理的,补偿标准太低补偿安置协议不要签字,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权,
回复时间: 2018-07-23 11:29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回复时间: 2018-07-23 13:18
正常是按照现在的,建议带着材料具体面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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