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朱建宇  陈晓云  章泽龙  
该问题已关闭

农村房屋拆迁,户主在世和不在世

湖北-武汉 07-23 11:46  悬赏 0  发布者:HBCHAN…… 给我留言  回答:(10)
农村房屋拆迁,户主在世和不在世的补偿不同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7-23 11:47
你好!要看当地具体的政策。
回复时间: 2018-07-23 11:50
看当地政策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5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7-23 12:31
与拆迁补偿政策有关。
追问:

什么意思?

回答:

存在继承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7-23 13:38
一般同等条件同赔偿、
回复时间: 2018-07-23 11:49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回复时间: 2018-07-23 11:56
您好!需要看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是按照面积补偿还是按照人头补偿?
回复时间: 2018-07-23 12:18
一般同等条件同赔偿、
回复时间: 2018-07-23 13:17
您好,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如果如您所说,条件都相同,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可以一对一或者来电详询。
回复时间: 2018-07-23 14:29
您好,补偿的标准应该是一样的,当然各地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征收办或政府部门并进行协商处理,协商未果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协助处理,具体您可以来电咨询详谈,来电咨询免费,且能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时间: 2018-07-24 12:09
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维权,详情可来电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北京朝阳区
山东聊城
上海黄浦区
福建福州
河北保定
河北石家庄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重庆 沙坪坝
人气:370
湖南 长沙
人气:542014
河北 保定
人气:161318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399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6909
山东 聊城
人气:20012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1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