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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

北京-东城区 12-09 19:20  悬赏 0  发布者:bkln20…… 给我留言  回答:(10)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请问上诉的“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是否意味着该财产分割协议以后在下次离婚诉讼时已经作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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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09 19:23
您好,已回复。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07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09 19:37
不生效
回复时间: 2012-12-10 14:58
不生效。
回复时间: 2012-12-09 19:23
没有生效,就是作废。
回复时间: 2012-12-09 19:24
离婚协议无效,不等于夫妻双方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回复时间: 2012-12-09 19:30
你好:一、如果在离婚协议中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以后离婚诉讼中,此离婚协议书不生效。
     二、如果不是以离婚为前提,双方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在以后离婚诉讼中是有效的。
    详情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2-09 19:53
不生效
回复时间: 2012-12-09 20:05
请注意以离婚为条件的前提
回复时间: 2012-12-09 21:12
只要没有离婚,没那么改为协议是没有效力的。
回复时间: 2012-12-10 08:46
以离婚为条件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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