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网络法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朱建宇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上海市点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期权沪深通诡异。受害人qq1276873575

湖北 08-03 15:26  悬赏 0  发布者:章远程 给我留言  回答:(6)
一是从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中发现,该公司所从事的“期权沪深通”超出经营许可范畴,非法融资融券。
二是业务员提供的办公场所(陆家嘴金融街区)与实际注册地不一致,存在极大欺诈性。
三是蓄意钻法律空挡:让客户在不与点宇公司、券商签订任何合同手续的情况下入金运作,在客户与券商之间的层面上视乎是以一种媒介(居间人)形体存在,从而使受害人无法使用法律手段追究其责。
四是采用虚拟“证券商管理要求”的手段,仅仅以一纸无印章的通知将名义金额度,从20万提升到最低50万,实际是增大行骗资金。
五是采用“大户室”或“公司即将上市”为诱饵,让受害者重新注册,加大资金量,以达到再次骗取更大数目资金的目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8-03 15:37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8-03 15:40
您好,请问您说的这些有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呢?建议您来电与我这边进行沟通与咨询,以方便我们能更好的了解到您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来电咨询免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回复时间: 2018-08-03 15:42
您好,建议您保存护送相关的资料内容,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8-03 16:17
你好,您可以收集证据报警处理。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8-08-03 17:06
您好,建议您保存好相关证据,尽快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8-03 19:34
报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辽宁沈阳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5972
湖南 长沙
人气:541375
辽宁 沈阳
人气:6371
广西 柳州
人气:702271
上海 黄浦区
人气:1150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