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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超期限

陕西-西安 08-06 19:29  悬赏 20  发布者:xianyo…… 给我留言  回答:(5)
员工A在2017年2月中旬入职,4月份抬东西扭伤腰部,未购买社保,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在2017年4月至2018年5月期间员工自我感觉轻了就上班,公司从未催促其上班,中间复发三四次,在2018年5月又复发后至今未上班,公司在其未上班期间按西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累计发放两万元左右,现公司决定停止发放最低工资。员工A现在仍然处于伤病中,现咨询工伤中心已过认定期限,不能做工伤认定,该怎么解决?
问题补充:
刚开始员工说自己处理,不用公司管,到了今年五六月份之后,他自己感觉扛不住了,才想让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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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8-06 19:48
只能协商解决。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追问:

刚开始员工说自己处理,不用公司管,所以也没想着做工伤鉴定,到了今年五六月份之后,他自己感觉扛不住了,才想让公司负责

回答:

只能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8-08-06 21:57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你
方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交通费,造成伤残的还可增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工资、年龄、是否有被扶养人、地区等计算。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8-08-07 08:38
只能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8-08-07 13:13
你好,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8-08-07 14:05
您好,请律师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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