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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有一套婚前公租房,之前有过两段婚姻,两个孩子,现在这段婚姻结婚四年有个两岁男孩

北京 08-14 08:0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4)
我在北京有一套婚前公租房,之前有过两段婚姻,两个孩子,现在这段婚姻结婚四年有个两岁男孩,我外面又人了,老婆是外地的,我怎么起诉才能让她不要孩子,让她不在这住,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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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8-14 08:53
您好,1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共同财产,一般均分,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2孩子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未满2周岁一般判给女方,已满10周岁遵询孩子意见。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0093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8-14 09:12
孩子抚养权有争议的,法院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但2周岁以下的优先归母亲抚养,满8周岁的还需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
看你们有没有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8-08-14 09:38
协商不好可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8-14 09:50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对方不能分割;孩子一般会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8-14 12:47
你好,孩子抚养权的确定,一般会从以下方面考虑: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回复时间: 2018-08-14 08:41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案 来分析,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起诉
回复时间: 2018-08-14 08:57
要结合具体情况,可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8-08-14 09:00
您好,孩子一般归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抚养!
回复时间: 2018-08-14 09:00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8-08-14 09:02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争取孩子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8-08-14 09:17
你好 一般按婚姻法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无特别约定,属于共同财产,一般均分,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孩子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未满2周岁一般判给女方。女方放弃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8-08-14 09:34
孩子一般归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抚养!
回复时间: 2018-08-14 10:25
你好,如果无法协议离婚,建议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8-08-15 12:05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争取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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