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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已和丈夫协议离婚,男方曾于婚姻存续期间两年内于网上借了高利贷

河南-漯河 08-17 17:3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妹妹已和丈夫协议离婚,男方曾于婚姻存续期间两年内于网上借了高利贷,大约二十万,男方认为婚后女方在家育养孩子,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他认为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要求女方共同偿还债务。想问一下,我妹妹有义务和他共同还款吗? 该怎么证明没用与共同生活?女方没有证据,也没见过他借的那些钱,对其所欠债务毫不知情。男方背着妹妹私自借贷后也曾偷用女方手机进行支付宝和微信的借贷,女方接到催债电话才对其借贷行为有所了解是离婚的最主要因素。夫妻离婚协议并未涉及财产和债务问题。请问,我妹妹有义务承担这些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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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8-17 18:07
没有证据 需要分担。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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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 4542921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8-17 19:00
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不算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8-08-17 17:42
如果用于家庭生活的,需要共同承担。。。
回复时间: 2018-08-17 18:11
如果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没有签字,不需要承担。
没有发生的事情无法证明,如果对方主张共同生活了,让对方提供证据证明即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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