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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弟在宝鸡皇室米兰婚纱摄影点交了3100元,我们在拍照

陕西-宝鸡 08-17 18:5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我弟在宝鸡皇室米兰婚纱摄影点交了3100元,我们在拍照前已在要求把我弟弟的一个有问题的眼睛一定要拍的看起来不那么明显,结果今天打电话叫我们二次去选照片的时候,我都发现那些照片实在是没法接受,后来和她们商量稍微修改一下双方能过的去就行了,结果有个女的说她是店长,她给我说我弟弟就长的那样不可能拍成明星,还说要想把眼睛拍的不明显除非把头给换了!请问这样的服务态度哪位顾客能够接受?难道这就是她们这些专业人员的宗旨吗?既然这样我们也不想要照片了!请问费用能不能退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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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8-17 23:21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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