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电信通讯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培训机构获工商认证,却被记者发文抨击不合法

江苏-苏州 08-18 14:42  悬赏 25  发布者:zingbd……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这里是一所手机维修培训机构,招收一些学员教修手机的技术技能,公司获取了工商营业执照,且手机维修培训属于营业范围内。公司曾申办其他办学资质,人设部门回应手机维修不处于管辖范围,只需获得工商许可即可。但是近日,有记者发文,质疑公司不具有人社审批,属于不合法机构。现在文章被转载恐造成不良影响,请律师帮忙分析一下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8-18 14:49
你好,可以要求发文单位道歉
回复时间: 2018-08-18 18:22
你如你所说,我认为:你好,可以要求发文单位道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河北石家庄
安徽合肥
浙江金华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1896
湖南 长沙
人气:541984
湖北 襄阳
人气:444003
四川 成都
人气:500795
辽宁 大连
人气:1097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687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8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