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刘哲  
该问题已关闭

2010年入职中外合资公司,为2014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安徽-合肥 08-19 21:18  悬赏 0  发布者:茉莉 回答:(7)
2010年入职中外合资公司,为2014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2018年底企业以重组为由给所有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当时另外一家接管我们公司,原来重组后的企业搬迁到其他地方,我们与接管的公司他们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方不动,现了解外资公司撤职时给我们每个员工清算了补偿款,而清算组最后的方案是我们与接管公司签订就没有补偿款,因为给我们介绍工作了。现在企业给我们算连续工龄,就不给我们补偿了,现在我认为这是两个劳动关系。我有权让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给予补偿。。这种情况可能得到补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8-19 21:43
这是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18-08-20 08:4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32544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8-20 09:35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8-08-20 16:4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8-08-19 22:15
可以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8-21 20:11
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8-08-22 14:4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河南郑州
江苏无锡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07265
湖南 长沙
人气:53920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