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李保忠  朱建宇  徐荣康  王景林  
该问题已关闭

我结婚十几年,我的丈夫没有工作,开过货车但没挣到钱,我们自己生活过两三年

山西-长治 08-21 09:3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结婚十几年,我的丈夫没有工作,开过货车但没挣到钱,我们自己生活过两三年,后来跟婆婆在一起,他没往家里交过生活费,我自己工作收入微薄,靠省吃俭用攒了一点钱,孩子的吃穿基本都是我花钱,如果离婚这个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吗,他在这几年间,还断断续续做过四次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29588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8-21 09:39
分割的是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
  • [甘肃-兰州]
  • 张鸿律师 VIP
  • 电话:13893601518
  • 155369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8-21 10:39
已经回答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0804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8-21 19:42
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8-08-21 09:37
是共同财产,但是对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
回复时间: 2018-08-21 09:40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8-08-21 10:03
这个原则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回复时间: 2018-08-21 10:04
你好,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可要求分割一半
回复时间: 2018-08-21 13:54
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可要求分割一半
回复时间: 2018-08-21 14:00
是共同财产,但是对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广西桂林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湖北武汉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4261
上海 静安区
人气:3573
安徽 合肥
人气:281547
重庆 渝中
人气:395982
福建 厦门
人气:122520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25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8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