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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法律规定的婚房问题

江苏-南京 08-21 15:19  悬赏 0  发布者:154372…… 给我留言  回答:(6)
(按照新法律规定)一方结婚前买房,购房合同是由一方签署的(好像还提供了单身证明),贷款在婚前还清,后来有的结婚证(上午领的),下午去办理了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办理的时候提供了结婚证,且不动产权证上面是双方的名字,请问这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么?离婚的话,按照新法律规定,这个怎么处理呢?
问题补充:
离婚的话,按照新法律规定,这个房子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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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8-21 18:02
属于双方的财产
回复时间: 2018-08-21 15:25
这是有规定的
追问:

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回复时间: 2018-08-21 15:27
属于双方的财产
回复时间: 2018-08-21 15:46
你好,婚前房产经过产权变更(加名)会成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如果离婚,法院会根据房屋来源、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短及双方对该房屋所作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倾斜分割,并非夫妻双方一人一半。
回复时间: 2018-08-21 18:31
原则上是平均分割,但女方是没有任何出资的,应当分得很少
回复时间: 2018-08-22 08:40
属于双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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