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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结业孕妇赔偿问题

湖北-武汉 08-23 14:4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8)
公司结业孕妇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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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8-23 14:47
直接申请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8-08-23 14:47
直接申请仲裁维权
  • [辽宁-大连]
  • 吕金律师 VIP
  • 电话:15041130159
  • 44177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8-23 14:53
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8-08-23 15:02
你好!请描述具体的法律问题。
回复时间: 2018-08-23 14:48
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8-08-23 14:58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8-08-23 16:55
您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8-08-23 17:29
您好,《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34.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法律猫以上是孕妇在劳动法中受到的保护,企业解散的 补偿中没有对孕妇有特别的补偿规定。您有其他法律援助需求的可以及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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