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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虚拟小游戏需要充值挑战,不知道是否涉及赌博

 08-26 17:20  悬赏 20  发布者:陈裕shua……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泉州 回答:(5)
律师,你好。我搭建了一个小游戏平台,需要让玩家进行充值,然后用购买的联豆参与挑战,挑战成功将会获得双倍的购物分奖励,失败的话,将得到35%的鼓励购物分,这个购物分可以在商城换东西,不可以提现,也不可以用于其他的。联豆用来玩游戏,购物分用来换东西,这样是否是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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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8年08月26日 17时34分
你好!细看了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属于赌博性质。涉及犯罪的。
   用货币充值,虽是挑战只是称法不同,用联豆代替货币,进行输赢对决,实质还是赌。
2、搭建此平台,从中渔利,属于开设赌场性质,构成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4、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追问:

那要是要互联网经营许可证和ICP证呢?这个也是涉嫌赌博吗?

回答:

是否属于赌博不是看经营许可的,我相信经营许也只是允许网络上经营合法的事,并不是允许网络上经营违法事项。
是否涉嫌赌博主要是看你经营的项目和方式。经营游戏,进行比拼,不能进行货币兑换,就不属于赌博性质。

追问:

但是用户不可以提现的,购物分只是平台的赠送。然后这个购物分可以换礼品。玩这个有时间和个数的设置,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多少个

回答:

以货币换积分,以积分换物,以物换货币,就算是以物换物,还是属于赌博性质。

追问:

只有礼物没办法再换什么积分和钱了,只是购买联豆,然后产生购物分,购物分换礼物,就结束了

回答:

以货币换物,中间是经过赌和博而来的,而经营平台者从中渔利,开设赌场性质。
如是售物,可直接明码标价。要是竟技游戏,就不能有货币进或出。而你的以上模式完全符合网络赌博的特征。从司法的角度来说,认定赌博性质是没有问题的。

追问:

这个游戏是抓娃娃,那街上的抓娃娃也是赌博?

回答:

也是赌博,因摆放这些机器被公安机关抓后,行政处罚和判刑的案例不计其数。如渔利达到5000以上,同样构成犯罪。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类似于这个问题,其实很多意见不一,像抓娃娃也没有具体列为赌博,也没有归纳为游戏,但是按照性质来说,就可能是赌博了,但是在我们地区,这个很常见的,所以说打插边球的游戏了,也就是变相赌博了,那游戏会进行整改,合法合规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8-26 20:01
1,你的经营行为如果经过工商局批准设立,可以经营小游戏平台,且经营行为不违法,不属于赌博。2,如果没有经过工商局批准私自经营小游戏平台,虽然没有盈利也没有欺骗客户,属于非法经营。3,如果没有经过工商局批准私自经营小游戏平台,客户输的多赢的少,你是稳赚不赔,不但是违法经营,可能还涉嫌赌博犯罪。4,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追问:

律师,就是我的小游戏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备,然后进行申请对吗?

回复时间: 2018-08-26 20:07
您好,一、你所述情况属于打擦边球;
二、严格来说,联豆挑战获得购物分,以购物分换东西,属于赌博性质。如果达到一定规模和金额的,涉嫌构成赌博罪;
三、建议放弃,不要让自己陷入犯罪边缘。
回复时间: 2018-08-27 08:39
赌博性质。
回复时间: 2018-08-27 08:43
如你所述,涉嫌赌博。参与人数较多或涉案金额较大,构成开设赌场罪。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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