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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房产

广西-南宁 06-11 11:46  悬赏 10  发布者:王毅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以个人名义与房地产公司共同出资购买一块土地开发房产项目,合同约定由对方出面竞拍成交,我们双方各出资50%购买该地块,目前出现纠纷,我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要求土地局在土地证上补上我的名字作为共有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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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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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6-12 13:11
可以。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时间: 2010-06-12 15:12
不能要求,只能与你的合作人解决纠纷。
回复时间: 2010-06-12 22:33
你好:
你只享有合同权利,不享有物权,无权要求土地使用权。但你可按照合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尽快聘请律师,帮你想办法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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