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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承包土地合同纠纷

 09-07 15:59  悬赏 50  发布者:期盼盼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柳州 回答:(2)
本人几年前承包一集体荒地佰余亩,经几年耕耘,小有些出产之后,该集体接村道修建了一条途经本人承包地的简易公路,主要方便他们自己运输,同时也方便了本人的运输,随之,该集体经过村民会议决议:要求本人增加承包费十余万元,和修建简易公路占地等损失的补偿五万余元,否则,不给本人运输通行,于是本人与该集体签订了增加承包费和补偿费的“补充合同”。但今年到了交费之时,新任集体负责人否认该合同,后经法院判决该“补充合同”合法有效,但该负责人拒不接受本人付给的承包费和补偿费,还带领部分村民阻拦本人运输通行,后经有关单位调解无果。
  请问:我现在把这两笔款交到公证处去,是否合法;公证处是否能受理?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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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8年09月10日 07时44分
答:与公证处没关系,公证处也不会接收。你可以按照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打村委会账户。或者找镇政府协调处理。
追问:

朱律师你好,公证处为什么不会接收?是不属于业务范围吗?2、新的村委根本不承认合同,哪会提供帐户。3、现在的政府就是哪方人多势大,哪方就是道理。

回答:

答:是提存,需要看看所在地区域公证处是否有此项业务。2、通过法院查询。3、不一定。

追问:

这项业务叫提存,公证处,不知是法院管还是司法局管,嗯,再去查询一下。谢谢

回答:

答:先找法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9-09 20:41
法律规定是可以的。建议你还是咨询下当地公证机关。如果还是无法解决,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排除妨碍。
追问:

起诉是下一步,首先要证实,不是我不按合同不给钱,而是他们不接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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