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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确则

河北-廊坊 09-21 18:11  悬赏 25  发布者:韩凛@163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律师:我骑电动车在彭庄十字路口与一辆宝马小轿车相撞,我是由北向南行驶 对方是由西向东行驶 ,现在交警判责任是各占百分之50,我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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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9-21 18:40
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9-21 19:48
你好,交警部门无权对事故中的经济赔偿问题作出裁决,但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召集双方当事或代理人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凡追究肇事当事人刑事责任的交通事故案件,可不予以调解)。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事故处理人员会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两次(调解时若有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调解中途退离的,视为调解一次),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签定调解书,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事故处理人员制作调解终结书。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也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经济赔偿的民事诉讼。
赔偿的项目包括:车辆等财产损失、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另如果进行伤残鉴定后评上伤残等级还可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8-09-21 21:28
协商处理 有必要的话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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