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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肇事赔偿标准

辽宁-沈阳 09-25 16:54  悬赏 0  发布者:龙礁健 给我留言  回答:(5)
您好,律师。我父亲交通肇事,交警大队认定我方主责,对方次责。双方均为无牌无证摩托车。在在乡村路口撞到一起,对方为67岁老人骑摩托车。出事后我方拨打120并将对方送至医院抢救,5天内拿出差不多6万元医药费,对方脾肾摘除。
 问题1:对方户口为非农,但其户口所在地在所居住地的乡镇派出所,且一直在农村生活好几十年,那么我们在赔偿的时候是按照农业OR非农去做赔偿。
 问题2:我父亲为农民,无正式工作,我方一直想积极赔偿对方,但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我方无法承担,若打不成和解,那么将来法院将如何量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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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395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9-25 17:07
证明对方一直居住在农村,赔偿标准使用农村的,可以先不垫付了,等对方治疗后你们再赔偿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3944积分
回复时间: 2018-09-25 18:47
以户口为准,一般按照城镇标准赔偿,如果无驾驶证且属机动车,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争取在一年内量刑。
回复时间: 2018-09-25 19:56
1、按户籍赔偿。
2、没有死亡的,不构成犯罪。
回复时间: 2018-09-25 17:06
你好,证明对方一直居住在农村,赔偿标准使用农村的,可以先不垫付了,等对方治疗后你们再赔偿
回复时间: 2018-09-26 00:00
等对方治疗后你们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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