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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遗失和盗窃的立案

湖北 10-08 00:05  悬赏 25  发布者:188001…… 给我留言  回答:(4)
学校校园内放在篮球架下面的三个手机被一个惯犯偷走,全程有摄像监控。报警后警察说我们的手机是无人看管,将案件定义为遗失。敷衍了事。请问在有监控的情况下这种情况算不算盗窃?
问题补充:
手机放在篮球架下面,人就在3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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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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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10-08 06:48
不服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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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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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10-08 22:28
算的了。。
回复时间: 2018-10-08 15:58
您好,这个是算盗窃的。警方应按照将惯犯取保候审,或者可以直接对其惯犯进行公诉。
回复时间: 2018-10-11 10:34
三个手机足以刑事立案,完全是打篮球人员所占有,管理范围之内,不可能构成遗失物。你们所称的惯犯明明知应该属于你们的手机,趁你们不备取走,构成盗窃。警察不予立案,可要求警察出具不予立案的理由或者其它证明。
然后找检察院进行监察。《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或者有足够证据,直接找法院进行刑事自诉。不过要有警察不立案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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