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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造假的公证书也能成为《最新办理未婚证判裁案例》的典范吗?

河南 12-29 08:33  悬赏 0  发布者:duan33…… 给我留言  回答:(1)
   110网《最新办理未婚证判裁案例》栏目中赫然有《上诉人段全堂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河南省南阳市智圣公证处侵权赔偿纠纷案》,看了让人气愤难平!网站到底在欺骗谁?“办理未婚证判裁案例”究竟指的谁?谁是“未婚证”的人?王妍与段全堂是经民政部门合法登记的合法夫妻,但110网站任意把它列入最新办理未婚证判裁案例》栏目,用意何在?我作为当事人非常气愤,我强烈要求110网站给个说法!
     这个案件尚未了结:1、南阳市智圣公证处公然造假,是这个案件形成的基础,是导致上诉人即受害人拿着存折而取不到钱的罪魁祸首。一审法院——南阳市卧龙区法院的《判决书》上写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公证处仅凭一个别有用心的人所出具的由“网吧”开出的假证明和编造的“王妍住南阳市长江路44号”(身份证上王妍住南阳市建设中路174号)等等,就作出了王妍离婚后一直没有再婚。婚姻期间有一孩子,这个孩子是唯一合法继承人。这个公证书与事实不符,不予采信。不予采信的公证书竟然到建行南阳分行将钱骗走。这么清楚的事实一审法院却不予追究法律责任,二审法院——南阳市中级法院仍然不追究公证处的责任。法的公正在哪里?2、建行南阳分行不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储蓄条例的有关规定,错误的把“唯一合法继承人”当做“唯一合法继承权人”,什么也不要,什么也不看,就将我和王妍在合法婚姻期间的存款划给别有用心的人了。这样显而易见的错误,建行南阳分行应该承担责任,而一审、二审法院却都不予追究,这到底是为什么?这么明显枉判胡判的案件居然在网络媒体上成了迷惑人的所谓“继承”“办理未婚证”等的正面典型案例。真是贻笑大方!目前,这个案件正在申诉中。我也希望110网能为我依法伸张正义,主持公道!          段全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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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2-29 09:00
语无伦次。
追问:

你认真看了吗?怎么语无伦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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