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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媽媽剛剛過世,目前我是她唯一繼承人,消除她的戶籍後還能否辦理繼承

北京-石景山区 10-11 17:51  悬赏 0  发布者:蟻后在說 回答:(9)
您好,我媽媽剛剛過世,目前我是她唯一繼承人,消除她的戶籍後還能否辦理繼承,她有一套跟我小姨、舅舅三人從我外婆那裡繼承的三人名字的房產,請問這部分我怎樣辦理繼承?她沒有留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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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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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10-11 20:28
您好! (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四)建议法定继承人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五)继承方式: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如果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8-10-11 23:01
继承纠纷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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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8811476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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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10-25 22:46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复时间: 2018-10-11 17:54
您好,无遗嘱时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回复时间: 2018-10-11 18:23
你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回复时间: 2018-10-11 19:42
您好:
如果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否则按照法定继承; 
我正在代理房产继承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回复时间: 2018-10-11 20:49
你好,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依法继承。
回复时间: 2018-10-12 11:25
您好,无遗嘱时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回复时间: 2018-10-12 14:07
你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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