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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首付是婚后父亲通过转账给的。买卖合同写一方名字。转账凭证还保存着,离婚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广东-江门 10-11 23:56  悬赏 10  发布者:tswind…… 给我留言  回答:(2)
律师你好。具体问题就是现在我跟我老婆可能要离婚,我在当地买了房子,我自己父亲给钱付的首付买的楼花,但是因为现在银行还没有审批下来所以房子还没开始供。我跟我老婆是2016年6月结婚登记的,2016年10月我父亲通过他银行帐户转账给物业指定的银行帐户上。房子的买卖合同是2018年7月27日签的,合同上面的名字是写我个人自己。转账凭证我还保存着。我想知道这房子属不属于我们夫妻俩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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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10-12 07:43
根据具体情况确认。
回复时间: 2018-10-12 17:24
您好,如果房屋登记在您一人名下,且您父亲明确表示房屋只赠与您一人,那属于您个人财产。否则婚内买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可以电联律师详细咨询。
追问:

怎么证明我父亲明确表示房屋只赠与我一人呢?是口头表示?还是需要做公证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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