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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发生的交通事故纠纷2018年发起诉

广东-中山 10-15 16:31  悬赏 0  发布者:吴小零 给我留言  回答:(3)
【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未开庭,本人被告驾驶小汽车,原告无证驾驶电动车同方向行驶发生碰撞,事后送原告到医院检查,诊断证明:脑震荡、腰椎间盘膨出、结膜炎、骨折、挫伤,事故认定双方同等责任,当时2014年10月,原告今年9月向法院诉求本人赔付6万多元,提供作法人工资8000元证明,和其他医疗发票,甚至有的是2017年、2018年的发票,当时本人已预支付5000元住院按金,后原告自行办理出院,不作通知,交警、保险公司和本人联系也不作回复结案,现时隔多年才来发起诉求,本人应怎样去应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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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10-15 17:07
让对方起诉
回复时间: 2018-10-15 17:00
你好,人身侵权的诉讼时效是3年,可以答辩过了诉讼时效
回复时间: 2018-10-16 11:00
可以委托律师应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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