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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半年多,没有结婚证没有小孩,过不下去了,因为女方不愿意回家

上海-浦东新区 10-18 20:21  悬赏 0  发布者:做好自己 回答:(6)
结婚半年多,没有结婚证没有小孩,过不下去了,因为女方不愿意回家,也不说不过了,经常联系不到人,请问南方给的彩礼钱和买的首饰,以及礼品钱可以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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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0-18 20:37
这是可以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18-10-18 22:38
可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回复时间: 2018-10-18 20:40
可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回复时间: 2018-10-18 21:43
可以主张要回礼金,协商不成可诉讼主张。
回复时间: 2018-10-18 22:28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8-10-18 22:33
有权要求退彩礼,不给的话,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追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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