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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开发商是否要负责

广东-珠海 10-19 14:51  悬赏 0  发布者:towl27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在珠海购入一套商品房,所有证件齐全,也是很大的地产公司的。12年12月交房,有5年的保修期。自从买来之后从来没有住过,房子一直空着。16年12月楼下发现房顶漏水,经过和物业沟通后17年1月上旬进行了维修,工人敲碎了好多块地板瓷砖,还拆了墙上的砖,找到了漏水点并进行了维修,之后恢复了原貌;同时也对楼下住户的天花板和地板砖进行了维修,以上都是免费的。在那之后房子还是一直空着。在今年9月份突然联系我,说又开始漏水,因为过了质保期,所以要收费,费用要接近1万元,还不包括对楼下造成的损失的赔偿。我认为之前的维修就是开发商自己的工人施工队,他们当时没有彻底修好才会造成了重新漏水。我想请问一下这个事情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免费的维修(包括对楼下天花板,地板造成的损失),或者哪怕是开发商要承担一定部分的经济责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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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0-19 15:42
过了质保期,难以追究开发商的责任。你可以申请专项维修基金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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