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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土地所有权与政府政务公开事宜

浙江-嘉兴 01-04 14:35  悬赏 0  发布者:ffglov…… 给我留言  回答:(4)
尊敬的律师:
    您们好:
      我代表我们农村的一个小组向各位律师咨询一下关于土地征收及土地所有权的问题。
     情况是这样的:我们地处经济繁荣的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之内,经过几年的开发区建设,已经初具规模,这几年 我们村经过一个一个小组的拆迁,现在就剩下我们第六小组还没有涉及,2012年11月,听说我们组已经有20几亩土地涉及农户9户,他们在没有通知全组农户的情况下,已经达成拆迁补偿撤建制,所以!我们剩余没有涉及到的农户到小组长家去问个究竟,结果小组长的回答让我们很惊讶!他不知道,第二天,我们组织农户去村里讨要说法!我们农民认为,既然涉及到我们小组的土地,应该我们有权利,村里领导说他做不了主,我们就到经济开发区拆迁征迁办咨询,征迁办领导给出的说法是,现在拆迁是根据用一亩地拆一亩地,可是这次拆迁土地共43.16亩  实际使用土地22亩,带征土地21亩,
其实我们农民响应国家建设,如果政府确实是用一亩地拆一亩地!我们没有任何异议,可是这带征的土地离使用土地很远,而且根本不能用做建设用地。
我要咨询的问题如下:
一:现在农民承包使用土地,自己小组的土地是不是也有一定的权利
二:带征的土地,根本不能用作建设用的,开发办这么做有没有依据
三:我们还有没有办法去伸张我们农民的合法权益!
综合以上!请各位律师在百忙之中给予回复!我代表我们全组人员给予衷心的感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5 15:31
您好!
1、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肯定是有一定的权利的;
2、如果开发商操作违法,你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3-01-04 15:14
您好!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肯定是有一定的权利的,如果开发商操作违法,你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1-04 19:15
1,有的。
2,按照协议约定。
3,代征,开发商违法,可以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1-04 20:12
问题比较复杂,必要时约时间当面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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