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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分配

浙江-杭州 11-20 16:46  悬赏 0  发布者:车晓叶 给我留言  回答:(6)
2013年我自家的农民房拆迁安置,按照当时签订的拆迁协议,我们可以分到350平方面积的房子,当时我是未婚未育,按独生子女优惠政策享受两份人头的安置面积(即一人85平方,我个人拿到170平方面积)。2016年我结婚,户口未迁出,2017年生一女儿。因为夫家也在2017年老家进行拆迁,当时我未享受夫家拆迁任何待遇,但我生的女儿享受了夫家拆迁待遇,并享受了独生子女的拆迁优惠政策,因为我丈夫放弃独生子女优惠,给予我女儿这个优惠机会。现2018年我家拆迁安置房造完要分配面积,村政府告知因我已结婚生育,不再是独生子女的身份,所以要退回85个平方给政府。但是如果按照拆迁后立马分房或者立马已货币置换政策,那当时我就已拿到350平方的面积或货币,现在是因为政府造安置房的时间长,在此期间我结婚生育导致我退回面积,难道要我这6年检都不要结婚生子吗?请问当初签订的拆迁协议合法吗?权利高于当地拆迁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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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1-20 16:50
不合法的,可以起诉政府
追问:

请问采用什么法律法规与政府进行谈判

回答:

政府愿意和你们谈判吗?

追问:

政府就说现有回迁政策,回迁政策需要重新按现居民信息进行人头面积分配

回复时间: 2018-11-20 16:51
可以分配的
追问:

请问采用什么法律法规与政府进行谈判,怎么谈判

回复时间: 2018-11-20 17:17
按照拆迁政策处理。
回复时间: 2018-11-20 18:51
先委托律师分析一下具体协议。
回复时间: 2018-11-20 19:06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回复时间: 2018-11-20 23:54
这个情况:先委托律师分析一下具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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