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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劳务机械合同纠纷

 12-16 00:12  悬赏 5  发布者:lryl11……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12)
中铁公司将桩基础机械劳务分包给“金亿”公司,“金亿劳务”将该项目桩基础分包给何姓鹏城建筑公司,但“金亿”“鹏城”公司皆没有桩基础施工资质,该鹏城建筑公司单方面签订合同后,寄出给“金亿”公司,但直至项目大部分完成仍未给予返回,在第三次进度款支付中,金亿公司未按工程量归还进度款,而导致项目停工。中铁公司委托其他劳务队伍进行施工。现鹏城建筑公司要求1、“金亿”劳务公司进行工程结算,金亿公司未按工程量进行结算,理由为中铁公司未对金亿公司进行全方面结算,只支付中铁公司计价部分;2、鹏城公司申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中铁公司导致的误工、机械停工等进行赔偿。(注:金亿\中铁原合同约定因中铁公司导致的停工,超过两天才给予补偿)鹏城公司要求实际操作过程中,导致的误工赔偿皆由金亿或中铁公司负责。3、由于鹏城公司至今未取得合同,现要求金亿公司给付实际施工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请问上述请求能成立吗?
问题补充:
本人能否以未与“金亿”成功签订合同为由,作为“金亿”公司的现场实际操作人,要求“金亿”公司承担项目发生的油费、机械费等。而不是本人自己承担相应亏损费用。
   本项目如只按合同单价进行计算,本人将所拿到工程款给出去成本,还要背上120万左右的外债,因为前期由于中铁、金亿造成的停工太多,实际工作量太少,中铁、金亿公司只是在口头上提出补偿,但具体仍未给出补偿文件,而整个项目中铁公司应于2019年4月才能完成,所以未能答复,但我的外债是无法挺到那个时候的,请高人给出建议。是否能由金亿公司参与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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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8年12月16日 11时13分
您好,律师已了解你的基本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经仔细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中铁公司将桩基础机械劳务分包给金亿公司,金亿公司又将该项目桩基础分包给何姓鹏城建筑公司,因“金亿”“鹏城”公司皆没有桩基础施工资质,因此,属于违法分包,该分包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本案,违法分包合同无效,金亿\中铁原合同关于因中铁公司导致的停工,超过两天才给予补偿的约定自然无效。鹏城公司可以要求金亿和中铁公司赔偿误工、机械停工的损失。但合同无效,鹏城公司自己也有过错,因此,因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鹏城公司的损失,而不是由金亿和中铁公司赔偿鹏城公司的全部损失;
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分包合同无效,鹏城公司能否要求金亿和中铁公司给付实际施工中发生的所有费用,须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但无论是否支付实际施工中发生的所有费用都须等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后确定:
1、如果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金亿和中铁公司需要给付鹏城公司实际施工中发生的所有费用;2、如果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金亿和中铁公司可以要求鹏城公司承担修复费用的;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金亿和中铁公司不需要给付鹏城公司实际施工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作为“金亿”公司的现场实际操作人,与金亿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因劳动争议产生的纠纷,应申请劳动仲裁,但如果金亿提交与你签订额分包合同,你就会败诉。因此,建议你全部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处理本案更稳妥。
如有疑问,可以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案件分析明朗,给本人指明了明确的诉讼方向,谢谢龙律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2-16 04:24
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回复时间: 2018-12-16 06:37
问题复杂,建议方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8-12-16 09:09
答:1、可以支付,理由:合同无效后,已经完工的工程,成本费要支付;2、损失?3、成本包括材料款。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3944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2-16 09:53
判决结果与庭审效果及举证技巧有关。
回复时间: 2018-12-16 10:11
你好!
1、违法分包,合同系无效合同。
2、以实际施工人,验收合格的,按实际方施工的工程量进行结算,要求发包人给付款项。
回复时间: 2018-12-16 11:29
1、你们的起诉请求不一定全部实现,工程合格部分的给付“工程款”起诉成立,胜算很大的(包括工程合格部分的发生的合理的费用)。2、你们的承包合同因为没有资质可能要认定无效的,所以不论是以“鹏程公司”还是以何姓个人起诉都差不多的,我倾向于以公司更好,毕竟有你们盖章合同在金亿公司手中,他们也不否认你们公司是实际施工人。3、关于你们的停工损失,可能没有什么胜算的。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337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2-16 12:29
案情复杂 有必要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8-12-16 14:51
1.【方案1】鹏城公司按已实际履行项目部分向中铁公司主张劳务费?在第三次进度款支付中金亿公司未按工程量归还进度款,而导致项目停工。金亿公司是否第一次、第二次进度款已经支付,即与第一次、第二次进度对应的合同项下劳务已经完成且中铁公司已向金亿公司支付、金亿公司又已向鹏城公司支付?
2.【方案2】鹏城向中铁公司主张连带责任?因“金亿”、“鹏城”两公司均无桩基础施工资质,中铁公司属于“出借资质”的公司应否承担连带责任?
3.【方案3】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律所与律师面谈或打电话给律师?
回复时间: 2018-12-16 14:58
建议携带合同等材料与律师面谈为好。
回复时间: 2018-12-17 09:08
1、合同是无效的,若以实际履行部分起诉,在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胜算较大。
2、因违法分包合同无效,因此导致的误工、停工等部分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鹏城公司的损失。
3、对于实际施工部分,若竣工验收合格,可以主张承担实际费用,且胜算较大。反之,自行承担。
回复时间: 2018-12-17 10:30
可以按合同约定、目的等追究相应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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