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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开歌厅的,有个服务员来了三天,喝酒的时候自己把脚崴了

山东-东营 12-17 21:1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您好,我是开歌厅的,有个服务员来了三天,喝酒的时候自己把脚崴了,骨折了,我该不该承担责任,陪喝酒的客人应该承担责任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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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2-17 21:50
这是可以直接诉讼的
回复时间: 2018-12-17 21:53
根据过错按比例承担责任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2706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2-17 22:02
该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8-12-17 21:49
根据过错按比例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8-12-18 10:40
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8-12-22 15:54
应该承担责任,协商赔付
回复时间: 2019-01-01 12:53
你好,你方没有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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