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我在与贷款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支付了服务费,而贷款公司把我转入另一个平台签了借款合同

四川-成都 12-19 10:5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2)
我在与贷款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支付了服务费,而贷款公司把我转入另一个平台签了借款合同,银行审批下来的款,他们要截留一部份说是违约信用金。其实他们在赚利差,请问合法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2-19 11:05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回复时间: 2018-12-19 11:07
您好,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8-12-19 11:27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07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2-19 21:51
现处于诈骗高发期,此类形式为网络常见骗局,报警处理并提交证据
回复时间: 2018-12-19 10:58
你好,这种款建议不要贷,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8-12-19 10:59
这是不合适的
回复时间: 2018-12-19 11:04
你好,不合法,建议谨慎贷款处理
回复时间: 2018-12-19 11:16
你好,是不合法的。建议谨慎贷款。
回复时间: 2018-12-19 11:20
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8-12-19 13:15
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8-12-19 14:19
一般都是按照你们签订的合同来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8-12-20 16:02
你好,一般是不合法的建议你谨慎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辽宁沈阳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506
山东 菏泽
人气:206178
浙江 杭州
人气:10060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