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朱建宇  陈晓云  李波  
已解决问题

百度有钱花逾期5个月

 01-05 19:20  悬赏 25  发布者:萍水相逢三生……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武汉 回答:(8)
百度有钱花逾期5个月欠2800   
今天发来短信我说涉嫌贷款欺诈
这是真的么?
求告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湖北-武汉]
  • 谢涛律师
  • 电话:15927596527
  • 97505积分
回复时间:2019年01月05日 19时38分
不算欺诈,但要尽快还钱,以免被起诉。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1-05 19:39
这是可以直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19-01-05 19:40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积极偿还
回复时间: 2019-01-05 20:06
你好!不是真的。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1-05 20:19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5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1-05 20:24
不要理会。
回复时间: 2019-01-05 21:32
你好,现在贷款纠纷较多,建议谨慎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1-06 13:07
不算欺诈,但要尽快还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江苏南京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辽宁沈阳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7798
广西 柳州
人气:703442
湖北 襄阳
人气:44387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026
江苏 无锡
人气:5098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9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