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孟凡兵  罗雨晴  申维丰  朱君秀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 我和我妻子因感情不合,准备离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我们准备走法律诉讼

安徽-淮南 01-08 11:5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 我和我妻子因感情不合,准备离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我们准备走法律诉讼,我们有一3岁大的孩子,居住房屋是我父母的,存款只有我们结婚时的礼钱,现在我妻子要求存款、孩子归她,另外要求我付给她补偿金和每月的5000元的扶养费,再提供一套住房给他们居住。我现在想法是存款可以给她,但孩子由我扶养。请问可以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1-08 12:04
小孩2岁以下原则上随女方生活,2岁以上由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
回复时间: 2019-01-08 12:20
她的要求你可以不答应
回复时间: 2019-01-08 15:48
小孩2岁以下原则上随女方生活,2岁以上由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
回复时间: 2019-01-08 16:45
这个问题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9-01-08 21:57
孩2岁以下原则上随女方生活,2岁以上由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辽宁沈阳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3216
湖南 长沙
人气:541391
江苏 南京
人气:149753
浙江 杭州
人气:441572
福建 厦门
人气:122506
山东 菏泽
人气:20617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