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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问题咨询

北京-丰台区 01-15 13:22  悬赏 0  发布者:张卫贞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是河北邢台户籍,现在在北京某单位上班,但是我不想让公司给我办理社保,我之前一直在家缴纳着五险,我能继续在老家缴纳五险,然后让北京公司每月给我报销在老家缴纳的五险费用吗?这样合法吗?公司和我会不会有劳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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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1-15 14:26
可以收集证据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可以按照工作年限要求经济补偿金,支付拖欠的工资,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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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1-15 15:16
用人单位不交保险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一年的时效) 。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回复时间: 2019-01-15 15:31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建议咨询当地 社保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最新规定为准。
回复时间: 2019-01-15 13:28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用人单位未办理,您可要求其进行补缴
回复时间: 2019-01-15 13:35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用人单位未办理,您可要求其进行补缴
回复时间: 2019-01-15 14:10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9-01-15 15:03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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