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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高利贷借款纠纷

 01-15 16:22  悬赏 0  发布者:chs000……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6)
我有一个朋友他于4年前找机构借了2万元,但借款合同是写27000元,27000元转到我朋友银行卡后又以服务费和咨询费的名义给扣走7000元,实际只拿到2万元。合同约定每月还1300元,还24个月。但逾期还的罚款很重,每天需多还七八十元。我朋友连续还了7期,共约1.1万元(含逾期罚款),之后无力支付就停止还款,后来由于出外打工换了手机号码,一直没有联系。现在我朋友想一次性还款,但对方提出需还5万多,请问以服务费和咨询费扣走的7000元合法吗?是否可以只认拿到手的2万元?如果我跟机构谈好合适的还款计划(比如谈好一次性还款2万了结这个借款合同)需对方出具什么承诺函或证明?担心按谈好的还款给了对方后,对方再向我朋友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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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9年01月16日 00时23分
法律规定贷款年利率不超过24%,超过的可视为高利贷。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1-15 16:25
属于高利贷
回复时间: 2019-01-15 16:27
最好就近找律师代理办理
回复时间: 2019-01-15 16:29
你好,超过年利率36%就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如需要进一步了解可来电咨询或委托。
回复时间: 2019-01-15 18:33
对方属于高利贷,超过法定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9-01-16 10:53
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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