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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补偿老板不认账

北京 01-18 00:51  悬赏 0  发布者:whywet…… 给我留言  回答:(15)
请问 公司和我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高管约我谈的话 我和这个高管已经就补偿达成一致 也签了协议了(没留底,因为老板还没签字) 但高管要求我给老板发一封主动离职的邮件 因为大家一起工作很久都很熟悉了 所以就没在意就发了 但后来办手续的时候老板说我是主动发邮件离职的 按法律公司不用给补偿 且高管不代表他的意思 和他无关 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是不是无可挽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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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29666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1-18 01:0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9-01-18 04:22
申请劳动仲裁。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1-18 09:25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回复时间: 2019-01-18 09:42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先跟人事主管人员协商,协商不成,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北京-朝阳区]
  • 魏伟律师 VIP
  • 电话:13911274248
  • 2367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1-18 11:54
主动离职对你不利
回复时间: 2019-01-18 12:52
您好,可以收集证据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可以按照工作年限要求经济补偿金,支付拖欠的工资,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回复时间: 2019-01-18 01:30
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9-01-18 07:4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回复时间: 2019-01-18 08:19
可以申 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9-01-18 09:35
您好,如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您可获得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需要相关的证据,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1-18 09:52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9-01-18 10:25
建议您申请劳动仲裁,保留好有关证据。
回复时间: 2019-01-18 11:42
你好 您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9-01-20 22:0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9-01-20 22:0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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